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21:31:28来源:作者:admin设置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实习质量,现就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教学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切实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动员、监督、检查、成绩评定、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2020届所有毕业生均需参加毕业实习,实习形式采取集中顶岗实习和自主顶岗实习两种形式进行。

1、集中顶岗实习:由学校联系、落实实习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学校对实习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指导。

2、自主顶岗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但必须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并定期向学校、辅导员报告顶岗实习过程。

三、实习要求及管理

1、实习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按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2020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要帮助自主选择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落实实习单位,保证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规定时间进入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

(2)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必须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填写好实习手册。

(3)实习时间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周数执行。

2、实习过程管理

(1)签订学生实习 “三方协议”,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协议文本中必须明确禁止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六不得”、“三不得”情况的发生(具体内容见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5条和16条)。

(2)指导(带队)教师的选派。各教学单位要为每一位实习生选派指导教师。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应经常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3)学院、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学生保持信息畅通,了解学生实习岗位是否符合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实习单位环境是否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做好毕业生实习情况统计和学生实习“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4)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考核。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规定,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方式和标准,做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5)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总结和实践教学文件的收集、存档。

 

四、实习时间安排

按人才培养方案,毕业生实习共16周(2020年2月1日——2020年5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准备阶段:2019年12月10日——12月25日

1、各学院成立教学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指导教师。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实习工作计划,编制专业实习大纲。

3、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要选择与学生所学专业职业岗位契合度高,合法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文艺院团等,确保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4、各学院要把《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发放到每个实习学生手中。

(二)实习阶段:2020年2月1日——2020年5月18日

各学院要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实习。

(三)实习成绩评定、总结阶段: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2日

1、学生实习成绩评定,严格按照《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学院结合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单位意见、材料提交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给出学生毕业实习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填写入教务平台。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无法取得毕业资格。

2、实习总结,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各学院要完成本单位实习工作总结交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五、实习检查

各学院要制定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

六、实习材料归档及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以下实习材料报送报教务处:

(1)学院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

(3)各专业实习大纲;

(4)指导教师名单;

说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滕雨芳(502987419@qq.com),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二)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以下实习材料报送报教务处:

(1)毕业生实习情况一览表;

(2)各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4)实习成绩评定表:

(5)学生毕业实习自查任务汇总表

说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滕雨芳(502987419@qq.com),请同时提交电子稿。

八、其它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存留工作。除交教务处存留的资料外,顶岗实习手册、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工作座谈会情况记录表、教学单位实习检查情况等材料都应妥善保存。此外,请注意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检查过程的图片和音像资料保存。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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