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常规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促进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2周(11月4日——11月22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检查小组
组长:李桂霞
组员:马永山 杨柳春 李英 董莹 郭怡峥 孔德有 席红梅 杨鹏
滕雨芳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校院(部)两级检查的方式,以各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检查小组重点抽查,并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对全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检查内容
1、抽查各学院(部)教师教学相关文件。
2、召开全校信息员座谈会,了解整体教学运行情况。
3、重点检查各学院(部)教学公开课开展和组织情况;开展全校教学公开课(具体安排另见通知)。
4、根据各院(部)上交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检查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各院(部)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文件(教案、课件、进度表)。
2、教学运行情况。主要对照教学进度表检查本部门所有任教课程的教学进度和教师备课情况,实践课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教师对课堂的管理情况、教师坐着讲课的情况,学生出勤及上课玩手机的情况。
4、教学效果情况。各院(部)要分别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各院(部)要结合教学检查认真组织教学公开课活动,院(部)内部组织开展教学公开课,其中艺术设计学院至少五门,音乐舞蹈学院至少四门,其他学院(部)至少三门;各学院(部)遴选上报至少两门参加全校教学公开课观摩活动,教学公开课开展计划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体现并上报教务处。
四、时间安排
1、院(部)自查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
各院(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开展自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于11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
2、总结阶段(11月18日-11月22日)
各院(部)需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汇总检查、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在教学简报中刊出。
五、具体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结束后,各院(部)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3、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与反馈。
4、期中教学检查中形成的原始材料由各院(部)存档。
附件: 1. 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
2. 学生(教师座)座谈会记录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